依法治国就必须依法治税。历史证明,无国不税。美国著名文学家,政治家富兰克林说:“人生只有两件事不可避免,那就是死亡和纳税。”在中国,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中国古代奴隶制社会开始,帝王向其臣民收取各种各样的赋税徭役,以满足自己享受及统治国家的需要,成了约定俗成,理所当然的事,这种加于庶民百姓身上的赋税是单方向的,义务性的,强迫性的,帝王及庞大的国家机器是税收的无条件享受着。纳税人与国家机器的关系是纳贡和索贡的关系。
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我们每个人作为社会的成员,都是社会的主人。但是作为主人,如果中国的十几亿人都要参与社会的管理,社会非得乱了不可,毕竟众口难调。怎么办?大伙一商量,干脆请个管家来给我们管理社会,按人头给管家支付管理费,让管家给大家改善生活吧,如果你认可自己是这个社区的一员,就必须缴纳管理费,这来不得一点马虎。这个管家就是政府。
我们请了管家,让管家负责这个大社区的各种事物,我们这些主人才能放心的去工作,去生活。管家得给大伙负责城市建设,如修马路,建大桥,建公园负责大家的后备事物如储粮等,保卫安全。这些都需要费用。
另外,管家本身也需要发工资啊。我们现在所缴的个人所得税就是这个道理,我们每个人都在做自己的事,把修路,建桥,建医院等事情交给了我们聘请的管家,我们的收入里面就有管家的功劳,就像一首歌里唱的军功章里“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总之,咱们的管家运用税收筹集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发展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等事业,改善人民生活,加强国防和公共安全,为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提供强大的物质保障。所以从我们工资里抽去一小部分给管家是合理的。要是大家都不缴税,就没有警察维护社会秩序,没有军队抵御外来侵犯,地震了,大旱了没有国家专项拨款,孩子不能享受义务教育,马路没人打扫,公园没人管理,起火了没有消防官兵营救,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没人管。生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每一位公民,当其享受着阳光雨露的时候,是否意识到诸如三峡工程,京九铁路,西气东输等一大批工程,汶川大地震,玉树大地震国家的巨额拨款与其依法纳税有关呢?
看到李科长情绪高昂,王海也深受感染,说:“我明白了,我们没一个公民都有纳税的义务。国家是我们生存的大家庭,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大家庭的温暖,也需要为这个家庭奉献。”李科长满意的笑了。
二 读懂税收“语言”
李勇对王海说,税收既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就应该多了解一些税收知识,了解税收的“语言”,才能进入到“税收王国”。
1 纳税人
纳税人是指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任何一个税种必须明确对谁征税,比如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取得各种所得的自然人以及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听到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的说法,它们和纳税义务人是什么关系呢?”王海问。
“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可以简单理解为纳税义务人的代理,实际上是处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的人,他们代税务机关扣税,代纳税人缴税。比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我们每位月工资超过个人所得税征税标准的职工都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但我们不用亲自跑到税务机关去缴税,单位在发工资的时候就把该缴的税已经扣下来,其余发放给职工,然后单位统一到税务机关去缴税,所以,发放工资的单位就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