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要素与税收分类
第一节 税制要素
税制要素是税法构成要素的组成部分,包括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在税法中,不仅规定对谁征,对什么东西征,征收多少,而且还要规定征纳的程序和方法。虽然税法涉及的内容很多,范围很广,各个税法的内容不尽相同,世界各国由于社会制度和经济条件的不同,税法内容也大不相同,但是是税法都是由一些共同的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包括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等,其中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等,其中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是三个最重要的基本因素,也叫税收要素。
一、 征税对象
所谓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东西征税,即征税的目的物。如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征税,其征收对象就是消费品(具体如烟酒等都是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房产税是对房屋征税,其征收对象就是房屋。征税对象是作为税法的最基本的要素,首先是他体现着征税的基本界限,凡是列入某一征税的征收对象的,就是这种税的征收范围,就要征税。而没有列入征税对象的,就不是该税的征收范围,不征这种税。其次,征税对象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在性质上的差别,并且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如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他们征收的对象不同,税种的性质不同,税名也不同。就世界各国的不同税种来看,有以商品流转额为征收对象的,有以所得额为征收对象的,有以财产为征收对象的,有以各种行为为征收对象的,构成了各种不同性质的税种。
在学习征收对象时,我们还应该注意一些与征税对象有关的概念。
税目,就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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