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
Ø 科目释义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企业不能讲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1) 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 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定义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名表名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某项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1) 企业持有该金融资产投资的期限不确定。
(2) 发生市场利率变化、流动性需要变化、其他投资机会及投资收益率变化、融资来源和期限变化、外汇风险变化等情况时,企业将出售该金融资产。企业无法控制。语气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期的事项引起的金融资产出售除外。
(3) 该金融资产发行方可以按明显低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
(4) 其他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Ø 科目综述
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本科目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惊醒明细核算。
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利息调整”。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地阿基“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应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主要业务的账务处理